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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题材:广东省野外自然分布的各种野生鸟类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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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广东省城市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植物园、公园、城市、农村、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等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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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可登陆省、市林业局、南方都市报、奥一网及香江野生动物世界任一家网站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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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活动期间,在广东省户外拍摄到任何一种野生鸟类,并上传到香江野生动物世界网站专题网页,在经过省、市林业局和香江野生动物世界组织的专家组鉴定确认属于单独一种鸟的,最先拍摄上传者可获稿费。所有参与拍摄上传的照片均可参加后期统一评奖活动,并获得奖金。作品同时将在省、市林业局网站、奥一网以及南方都市报刊登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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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鉴定与确认:专家组每周对上传的野生鸟类物种照片鉴定确认一次,定期在网站公布; 组织及录用方式:参与者所拍摄作品除上传香江野生世界官方网站首页外,优秀作品还将同时在奥一网登出、以及在南方都市报刊登录用,各拍摄作者有配合媒体采访的义务。南都读者网所有读者均可参与这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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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鸟先拍到者先得,以上传时间为准。后期上传的作品可参加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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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前100种野生鸟类的,每种鸟类照片首位拍摄上传者可获稿费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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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第101-200种野生鸟类的,每种鸟类照片首位拍摄上传者可获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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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第201-300种野生鸟类的,每种鸟类照片首位拍摄上传者可获人民币300元; 拍到第301种以上野生鸟类的,每种鸟类照片首位拍摄上传者可获人民币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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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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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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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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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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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元。 注:稿酬、奖金统一在11月份集中发放(个税自理)。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所有获奖作者获赠一册,并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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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以广东省野生鸟类物种为标准,每一种野生鸟类只支付一次稿费,每一种鸟至少上传两张照片,相同种类的鸟由不同的拍摄者重复上传的,以先上传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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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拍摄者最高只能获得自己拍摄上传的10种野生鸟类的稿酬,但由其上传的其他所有种类的野生鸟类照片均可参加后期统一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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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照片清晰,上传照片要求1M以上,由于照片问题无法确认种类的,不予发放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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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应按页面提示填写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鸟类时间(精确到小时)、拍摄详细地点(精确到村/路)、拍摄环境(森林、灌丛、河流、湖泊、湿地等)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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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图片请以“所属鸟目+鸟种名+作者名”命名,例如:“ 雀形目麻雀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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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严禁抄袭、转载他人影像作品。欢迎广大网友监督、质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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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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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录用及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活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被主办单位征用作其它用途,将由使用单位另付稿酬。所有参加此次活动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注:在广州市番禺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拍摄的作品,广州市番禺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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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本次活动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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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8478333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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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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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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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日期: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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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及颁奖:2009年11月,举办展出及颁奖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参加首展,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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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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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广东省林业局:http://www.gdf.gov.cn
广州市林业局:http://www.gzf.gov.cn
南方都市报:http://www.nddaily.com
广州市番禺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http://www.xjzoo.com.cn